新证办理及IC卡换证的新办法
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从2011年3月1日起,根据“减负、便民、高效”的原则,全面规范做好老年证的办证工作。老年证办证实施的新办法如下:
一、统一办证受理地点
将全市已有的“老年证年审点”统一更名为“武汉老年人优待证办证点”,常态化地开展办证工作。将老年证新证办理,遗失补办、年审,咨询等工作全部集中到办证点办理。社区,街道不再承担老年证工作。
老年证申办条件和费用,仍按此前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统一新证办理受理时间
严格执行《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》(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)和市人民政府有关敬老优待政策中关于年龄的规定。按照人口出生年月的自然分布办理老年证,避免扎堆办证,扎堆年审,确保办证工作平稳有序和老年人的人身安全。
老年证新证办理的受理时间统一为:以年满65周岁(60周岁)的当月起计,提前3个月开始申办,确保老年人在年满65周岁(60周岁)的当月能够使用老年证;已满65周岁(60周岁)及以上的老年人可以随时申办。
三、允许跨区办理
鉴于全市老年证办证网络已经形成,为方便老年人办证,允许跨区办理老年证,包括新证办理,遗失补办,年审,咨询等。老年人可在全市的老年证办证点中自愿就近选择办理,在哪里办证就在哪里领证。
四、允许他人代办
为方便老年人,允许老年人委托子女,亲友或社区等相关单位代办老年证办证的相关事项。代办人须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。
五、承诺兑现领证时间
老年证的办证工作要承诺兑现领证时间,实现老年证办证工作又好又快和全面提速。从老年人申报到领证,老年证新证办理时间为2个月左右,遗失补办在1个月以内,年审办理即办即领。